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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06-15 00:00:00

陕教生办〔2015〕1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了解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现状,规范高等教育办学行为。省教育厅于2014年5月对我省56所高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发现并解决了高校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对规范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起到较为显著的成效。今年,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次学籍学历调研工作,同时对去年已调研过的部分高校进行回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部分普通本科高校、成人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

二、调研时间

本次调研安排在2015年6月11日至19日进行,分二个调研组,每组调研时间为7个工作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调研期间,调研组将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个别院校调研时间,请各校联络员于调研前一天与调研组联系确认。

三、调研内容

(一)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政策宣传,机构设置及人员、设备的配备等情况。

(二)新生学籍核查、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及日常管理,毕业生学历注册及学信平台的规范使用等情况。

(三)毕业生图像采集的组织,毕业证书的保管、打印及发放等情况。

(四)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及学籍管理情况。

(五)学籍管理工作材料的保存等情况。

四、调研方式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调研组赴有关高校进行调研,采取高校自查汇报、召开座谈会、抽调学生问询及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上网查看等形式。

五、组织工作

(一)调研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以调研促落实、促规范,促进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推动高校学生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二)调研组成员由省教育厅选派部分高校中从事学籍学历管理的同志组成,各组组长对本组工作负责。

(三)请被调研的高校确定一名同志为本校调研工作联络人,协助调研组开展调研工作,并于6月9日前将联络人回执(附件2)发送于xsc_song/163.com。

六、相关事宜

请被调研高校认真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调查表》(附件3),调研当天交于调研组。调研过程中,请尽可能为调研组提供交通等方便。

调研组应及时向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反馈调研情况及存在问题。调研结束后,各组要认真总结调研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底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宋 佳

电话:029—88668879

附件:1.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调研分组名单

2.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调研院校联络人回执

3. 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调查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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