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高教团〔2016〕1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培育建设第二批“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通知》(陕高教团办〔2016〕9号)精神,在各高校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省委高教工委研究,决定在西北工业大学等9所高校建设“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名单见附件),并给予经费补助。
希望入选“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高校能够巩固成果,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省级基地的示范引领和帮扶带动作用,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提升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核心目标,坚持目标共同、机制共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有效整合资源、发挥集聚效应、推进深度融合,不断总结、探索和建设,努力开创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新局面。
全省各高校要认真学习第一、二批“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先进经验,依托自身办学特色,整合各项要素资源,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为支撑,吸纳和统筹有关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各方资源,建立健全联动对接、协作互动的合作机制,搭建育人平台,打造品牌项目。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省高校全部建成校级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推进国家级、省级、校级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党委统筹部署、政府扎实推动、社会广泛参与、高校着力实施的实践育人新格局。
附件:第二批“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入选名单.doc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