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及其它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及其它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继续落实“限量、预约、峰错”活动管理要求。在采取常态化防控措施、保持适当距离的前提下,可以举办500人以下的会议和1000人以下的体育赛事;举办500人以上会议、1000人以上规模体育赛事,须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评估。
(二)继续落实健康监测管理制度。继续落实进校门查证登记及测温验码制度、晨午检制度。加强校内师生健康监测工作,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继续加强新冠肺炎、流感、肺结核、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季节性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和处置工作,将疫情防控作为各单位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继续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加强教室、餐厅、宿舍、图书馆、体育馆、会议室、实验室、校医院、卫生间等场所的管理,落实清洁和消毒工作责任人。定期按标准要求进行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卫生达标。
二、切实做好“五一”假期防疫
(一)增强意识,落实措施。“五一”小长假临近,假期人员流动大,旅游、聚会等活动将明显增多,防疫风险增加。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全体师生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非必要不外出,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物资准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出行安全。
(二)遵守规范,有效防护。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原则上封闭场所的聚集性活动人数不超过50人。在人群聚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症状时,及时就诊并报告。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节日期间要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问题及时稳妥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校疫防办报告。
三、强化教育,防范舆情
宣传部(宣信处)、校团委要充分利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继续保持疫情防控意识,积极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要关注涉疫舆情防控,加强与卫健部门协作,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引导和心理疏导,做好舆情预防、监测、管控工作,防止不良网络舆情发生。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