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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陕西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定向锦标赛的通知
来源:体育部 发布时间:2023-10-12 08:33:24

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主办,西安体育学院、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定向运动专业委员会和陕西省体育场馆协会学校体育场馆管理专委会承办的2023年陕西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定向锦标赛,将于2023年10月26日至28日在西安市鄠邑区举行,现将《陕西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定向锦标赛竞赛规程》(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学校认真做好赛事组织、参赛报名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石赛佳电话: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23年9月28日

2023年陕西省第十二届

大学生定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西安体育学院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定向运动专业委员会陕西省体育场馆协会学校体育场馆管理专委会

三、协办单位

西安中体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尚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海宁市灰常越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润德体育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四、参赛单位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院校

五、竞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28日

(二)地点:西安体育学院鄠邑校区

六、竞赛项目、组别

(一)竞赛项目1.个人项目:短距离赛、百米定向赛、积分赛。2.集体项目:短距离混合接力赛、团队赛。

(二)竞赛组别按照学生入学招生、录取办法分为甲、乙、丙、军校四个组别,分别进行比赛。如某组不足三队的则与更高组别合并,兼容并组原则为丙组<甲组<军校组<乙组。

七、参赛条件

(一)甲组(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乙组(高水平队、体育院系):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

(三)丙组(专科学校及高职院校):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除外)。

(四)军校组: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的军事院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及研究生。

(五)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能参加此项赛事(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六)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必须办理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万元),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定向分会审定的2015年版《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三)按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ISOM2017—2或ISSprOM2019绘制标准定向地图。

九、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5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站www.sxxsty.com“注册公示栏”公示。3.监督举报。联系人:石赛佳办公电话:029—85408759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接受举报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定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在赛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且所代表队伍不得增补他人,在赛中及赛后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代表队伍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五)申诉办法。各参赛单位在赛会期间申诉次数为1次,经申诉、审查、核实后申诉方胜诉,不予计次,如申诉方败诉,则失去申诉次数。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规定。

1.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各组别限报一支代表队(同一院校符合不同组别规定的学生可分别各组一队),每单位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1名,各组别运动员限报6男6女。个人赛(短距离赛、百米定向赛、积分赛)每项每队男、女均限报2人。短距离混合接力赛每单位限报1队(2男2女)。团队赛男、女各限报1队(每队3人),且团队赛和积分赛不得兼项。

2.报名后,个人赛项目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集体项目可在赛前领队会上申请替换运动员,替换运动员必须是已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如有报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视为弃权。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

(二)电子版报名。凡报名参赛的学校须上报以下电子材料:

1.《陕西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定向锦标赛报名表》(附件1)。

2.各参赛队提交队伍证件照(含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电子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对应姓名命名照片文件)。照片尺寸:35mm×25mm;内存大小:<800kb。

请将以上材料一并压缩打包,邮件以学校名称命名于报名截止日前报送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电子邮件须注明比赛名称、学校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件一经发送不得更改,不合规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送电子材料后,各代表队须完成线上报名(与报送电子材料一致),报名二维码如下:

图片

(三)纸质版报名。凡报名参赛的学校须上报以下纸质材料:

1.《陕西省第十二届大学生定向锦标赛报名表》(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

2.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3.录检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参赛运动员健康体检证明或报告(县级以上医院6个月以内体检视为有效)。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有效期必须包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

6.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2)。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报送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逾期不予受理。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系人:薛冰 电话:029—85408759

(四)报到时间与报到地点。

1.报到时间:2023年10月26日15:00—18:00。

2.报到地点:西安体育学院鄠邑校区橄榄球馆。

3.报到时为参赛运动员安排有适应电子计时系统的模拟赛,请参赛运动员参加。

(五)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1.会议时间:2023年10月26日19:00。

2.会议地点:西安体育学院鄠邑校区橄榄球馆。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单项名次录取办法及奖励。各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加人数减一录取,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获奖证书。

(二)团体名次录取办法及奖励。

1.按甲、乙、丙及军校组,分别取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和总团体成绩前8名(前三名颁发奖杯,其余名次颁发奖牌),不足8队的按实际参加队数减一录取。

2.计分办法: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分别按10、8、7、6、5、4、3、2计分,9—30名各1分计入各单位总积分。集体项目前8名分别按20、16、14、12、10、8、6、4计入单位总积分,9—16名各2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积分。短距离混合接力赛仅计入单位总团体积分。(因定向比赛特殊性,承办院校代表队在比赛中取得的名次与其他各院校代表队并列计取,不足8队减一录取)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各组别参赛队数的20%评选,颁发奖牌。

(四)“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和“优秀裁判员”奖,按不超过相应总人数的20%评选,颁发证书。

十二、费用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单位自理。(可选西安体育学院鄠邑校区东校区内“品尚年华培训中心”,6人间每间每晚180元,另有标间可选。发票由培训中心开具,联系人:段胜13609151611;学生餐厅可微信、支付宝消费)。(二)赛事服务费:每单位每队1500元(如报两个组别,则按两队交费)。(赛事服务费发票由西安尚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具,联系人:卢莎15319937149),报到时缴纳赛事服务费和纪律押金(1000元/单位),赛后无违反纪律问题,押金退回。

十三、器材

(一)竞赛使用设备由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提供。

(二)竞赛使用指北针自备。

十四、仲裁及裁判长选派

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五、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由承办单位做好赛场应急预案,各参赛单位须服从安排。

(二)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领队负责制。

(三)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并在赛场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

(四)如有运动员未在比赛规定时间内返回终点,各单位领队必须到成统记录处核实情况,妥善处理。

(五)比赛因故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十六、赛事公告及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本次比赛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众号):陕西省学生定向“SXdingxiang”,以便及时了解赛事有关资讯。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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