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杯买球网-2024欧洲杯买球入口

关于评选2020年度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0-12-29 19:38:58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随着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快速推进,我省涌现出了一批在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方面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效应,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网信工作,省教育厅决定评选表彰2020年度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陕西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评价机制,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评选范围

全省从事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各项工作。

2.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效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网信工作全面发展。

3.积极承担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工作、研究课题等,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活动,成果丰富,收效显著。

4.专职教育网信管理及技术队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在推动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促进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现代化发展方面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思想上高度重视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

2.积极参与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规划、管理、环境建设、资源建设、数据融合、应用及维护、助力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成绩显著,是推动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带头人。

3.积极承担省教育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项工作、研究课题等,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活动,为本地区、本单位教育网信工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要依据评选参照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得分高于80分方可填写先进集体评审表(见附件3),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文说明。针对附件2中的每一项二级指标,各单位应提供支撑材料(如正式文件、会议纪要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与评审表一并报送。

(二)先进个人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要填写先进个人评审表(见附件4),同时提供本人先进事迹单行材料及相关证明。

(三)名额分配。各市区教育局负责评选与推荐本地区教育网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名额详见市区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委厅直属单位可自行申报教育网信工作先进集体,每学校和单位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

(四)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各单位以及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综合实际工作完成情况、承担省教育厅交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五)名单公示。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发文表彰。省教育厅将正式发文通报2020年全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参照表条件,认真组织评选、优中选优,确保达到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各单位上报的评审表和材料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12:00前报省教育厅教育信息化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相关附件请登录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下载。

联系人:姚睿

电话:029-88668695

电子邮箱:xinxibaozhang@163.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省教育厅911室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热点新闻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