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大学生乒乓球竞技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8〕5号)要求,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交通大学承办的2018年陕西省第二十三届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将于2018年11月6日至10日在西安交通大学举行,现将《2018年陕西省第二十三届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竞赛规程》(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院校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 李梁 程磊
电 话:029—8540875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1:2018年陕西省第二十三届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交通大学
三、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9日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
四、参赛单位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竞赛组别。
1.甲组:A类院校普招学生。
2.乙组:A类院校体育特长生;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C类院校学生。
3.丙组:B类院校普招学生。
六、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甲组。
A类院校普招学生。普通高校非经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渠道录取的考生,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乙组。
1. A类院校体育特长生。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录取,且享受体育类加降分政策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2. 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享受体育加降分政策高职、高专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3. C类院校学生:体育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一级运动员除外)。
(三)丙组。
B类院校普招学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的高职、高专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按照参赛条件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各项目比赛,乙组队员不得参加甲组各项目的比赛;如丙组参赛不足三队,则与甲组合并为一组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六)运动员比赛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进行赛前检录。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赛制。
1. 团体比赛(甲、乙、丙组均采用此赛制)。
比赛采用团体对抗赛形式,每次上场5名队员,依次进行5场单打比赛。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制,采用5场3胜制,一方先胜3场则剩余比赛不再进行。
(2)男女团体赛报名队数7队以内,采用单循环赛的方法进行;如满8队,则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的办法进行。
(3)抽签原则:设定种子,以2017年成绩为依据。
(4)出场顺序如下:
①A-a;②B-b;③C-c;④D-d;⑤E-e。
(5)每场比赛5局3胜,11分制。
2. 单项比赛(单打、双打、混合双打)。
(1)单项比赛按甲、乙、丙组分别进行。
(2)单项比赛各项目不限报名人数。
(3)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决出前8名(3、4名并列;5至8名并列)。
(4)单项比赛均实行5局3胜制,每局11分。
(二)每名运动员,限参加包括团体赛在内的两个项目的比赛,即团体赛、单打、双打、混合双打,四个项目任选两个项目。
(三)比赛用球:许绍发三星40+白球。
(四)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五)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
八、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请各参赛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二寸免冠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九、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站www.sxxsty.com“注册公示栏”公示。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程 磊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接受举报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查委员审查认定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在赛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且所代表队伍不得增补他人,在赛中及赛后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代表队伍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团体和单项比赛甲、乙、丙组分别取前8名。不足8队(人)的按实际参加队(人)数录取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各评选各组别参赛学校数的20%。
(三)“优秀裁判员”由竞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及裁判组进行推选总人数的20%。
(四)“优秀教练员”以院校为单位,在各组别前3名中推选,每单位1人。
(五)所有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盖章颁发。
(六)“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教师)待年底统一公布。
十一、报名日期、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每校可报甲、乙组两队,每队可报领队1名、工作人员1名、教练2名、每校每组可报运动员男8名、女8名,报名时请按技术水平由高至低排列。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16:00,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逾期不予受理。
(三)电子报名。
各参赛单位请于10月29日(星期一)16: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各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两寸证件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命名发至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联系人:程磊
电 话:029—85408759
(四)纸质版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以下材料,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送至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西安邮电大学雁塔校区院内,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编:710061,收件人:程磊,电话:13572929080)。邮件须用文件袋打包,文件袋封面须注明学校名称及组别,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逾期及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1. 纸质版报名表(须加盖体育部、教务处及校医院公章)。
2. 参赛运动员学生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参赛运动员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大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校体育部公章、校教务处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4. 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
(五)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时间: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14:30。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体育中心二楼会议室。同时进行抽签,收取报名费,安排及通报相关事宜。
西安交通大学竞赛部联系人:朱雪宇
联系电话:13279351663
(六)费用。
1. 参加学生组比赛的各单位按参赛运动员人数向承办单位缴纳参赛费100元/人。
2. 比赛纪律保证金2000元,如在比赛期间未发生相关违纪违规问题,赛后退还。
3. 交款方式:参赛费以转账的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学生参赛和校长杯参赛需分别缴纳,其中保证金在领队联席会前以现金缴纳。
汇款信息:
单位:西安交通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查询电话:029-83232210
行号:102791000162
开户银行:西安市工商银行互助路支行
账号:3700023509088100314
税号:12100000435230200R
注:备注交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及用途。
4. 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二、仲裁及裁判长选派
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三、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四)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它突发状况的发生,同时在赛场设置医疗点,提供医疗服务。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年陕西省第二十三届大学生
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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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邮编)
参赛组别
□甲组 □乙组 □丙组
领 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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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练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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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练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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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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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运动员
性别
团体
单打
双打
混双
备注
1
1.不得增加、删除行、列以及单元格。 2。每个运动员只允许参加包括团体在内的2个项目的比赛。
3.各项参赛运动员所报双打(混双)的两个人应标注同一字母表示,如“A﹒A”为同一对配对。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