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学前教育改革,促进学前教育研究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课题研究水平,努力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省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2018年是实施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课题研究项目应紧紧围绕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注重系统研究、综合实践,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前瞻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申请人可根据工作实际,参考下列选题方向,确定研究内容和课题名称。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现状及扩大途径的研究;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与运行管理机制的研究;
(三)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与持续发展研究;
(四)幼儿园教师配备现状及补充教师对策研究;
(五)乡镇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探索研究;
(六)幼儿园面向家长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服务指导研究;
(七)幼儿园去“小学化”方法途径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立项数量
(一)申报范围:各市、县(区)教育行政及教研部门,各相关高校,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立项数量:2018年度计划设立研究项目50项,其中重大项目10项,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30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已立项的课题,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2.本次研究课题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为2年。本次立项采取差额立项的方式,各市(区)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项,其中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别不超过3项;各高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以市为单位组织申报,相关高校直接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公布立项结果。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研究动态、我国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主持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3.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市(区)教育局、高校申报公文和《2018年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各一式一份。
2.《陕西学前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由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并保存,省教育厅将根据需要调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