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或省级单位推荐,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对拟参加评审的成果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信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经公示及异议处理后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不得再对成果相关信息(包括持有单位或持有人等)进行修改。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8日 联系人:洪莹、席卫东 联系电话:029-88668895 87385579 电子邮箱:jjyc_2019@163.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 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 1. 陕西省第十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 陕西省第十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实践情况 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