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陕政办发〔2021〕22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21〕165号),陕西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经学校、陕西高等教育学会、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会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省教育厅初审,现将58所高校、陕西高等教育学会、陕西高等继续教育学会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上报的448个项目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6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实名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内容有异议,可依申请查阅申报资料。 联系人: 马飞跃 联系电话:029—88668917 电子邮箱:sxjytgjc@126.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邮政编码:710061 附件: 陕西省2021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陕西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