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办〔2016〕54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陕教高〔2016〕4号),现就做好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建立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四)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
三、推荐限额
部属高校每校30人,省属高水平大学每校10人,其他高校每校6人。推荐导师中高校教师不超过1/3。
四、入库程序
(一)申请网络账号。网络账号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分配。请填写《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系统使用登记表》(附件1),并传真至010-80115555转475249或010-62160938,也可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efu/chsi.com.cn。
(二)材料报送。请于12月9日(星期五)前将《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推荐导师汇总表》(附件2)具文报送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部属高校同时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登录全国高校教育教学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gxjx.chsi.com.cn),通过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系统的“信息填报”功能完成导师信息填报。
(三)省级导师遴选。省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由高校推荐,教育厅审核确认并公布结果。
(四)全国优秀导师推荐。部属高校直接报教育部,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遴选报教育部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加强导师人才库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二)2016年,省教育厅拟遴选300名左右省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并从中推荐100名作为全国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三)未尽事宜请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0号)。
联 系 人:赵登攀、衡旭辉(省教育厅)
电 话:029-88668916、029-88668917
联 系 人:石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电 话:029-81891766
电子邮箱:sy5665/163.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202室
附件: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系统使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