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8 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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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是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下设4个科:人事科、师资科、劳资科、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部门职责:
1.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及调整、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考核及各类用人计划的审核工作。
2.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并指导协调各单位相关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配、师资队伍建设、岗位职责与工作规程、劳动纪律、考勤考核等规章制度。
5.负责学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单位年度考核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学校各类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工作,请假审批或备案工作。
8.负责学校各类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绩效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审核、报批与执行工作。
9.负责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与建设工作。
10.负责人事业务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11.负责学校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2.负责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师资格认定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